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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大院生活垃圾 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19-01-03   浏览次数:

  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YSD-2018130

  三、采购预算:1260200元

  四、招标内容:

  1.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共一包,采购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采购国产产品。采购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3.交货地点:市政府院内。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经营范围。

  3.开户许可证。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社保凭证及明细表(明细表中必须包含委托代理人)。

  6.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后归还,同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 6 月 8 日至2018年 6月 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金业集团A座一单元11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2 日 9 时00分

  2.开标地点:长治宾馆东楼一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383554916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金业集团A座一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3643444888

  电子邮箱:HYSDZBDL@163.com

  日期: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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